建議書的寫作格式一般由標題、稱呼、正文、結尾、落款幾部分構成.
(一)標題 標題一般在第一行中間寫上“建議書”字樣.有的建議書還寫上所建議的內(nèi)容,如“關于暑期中小學補課的建議書”.
(二)稱呼 建議書稱呼要求注明受文單位的名稱稱呼或個人的姓名,要在標題下隔兩行頂格寫,后加冒號.
(三)正文 建議書正文由以下三部分構成:
第一,要先闡明提出建議的原因、理由以及自己的目的、想法.這樣往往可以使受文單位或個人從實際出發(fā),考慮你的建議的合理性,為采納你的建議打下基礎.
第二,建議的具體內(nèi)容.一般建議的內(nèi)容要分條列出,這樣可以做到醒目.建議要具體明白切實可行.
第三,提出自己希望采納的想法,但同時也應謹慎虛心,不說過頭的話,不用命令的口氣.
(四)結尾 結尾一般是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話.同一般書信相同.
(五)落款 落款要署上提建議的單位或個人的稱呼姓名,并署上成文日期.